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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1年换届工作报告
来源:高明区人民法院
发表时间:2014-11-2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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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3在高明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少锋

 

各位代表:

我代表高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3327件,办结21980件,结案率为94.2%,解决诉讼标的37.5亿元,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129件。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职能

(一)加强刑事审判,促进“平安高明”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共审结刑事案件1802件,判处罪犯3188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2448人,判处拘役的368人,适用缓刑、管制、罚金等非监禁刑的30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8人,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244件。加大对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767件。依法打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37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审结该类案件2件。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9573件,解决诉讼标的24.4亿元。加大对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997件。妥善处理涉农纠纷,审结土地承包、宅基地争议等涉农案件227件。加强与劳动保障、司法行政、仲裁部门的联动,全力化解劳资纠纷,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88件。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信用卡、保险、借贷、租赁等金融纠纷案件1795件。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审结企业重组、破产、股东诉讼等案件18件。

(三)加强行政审判,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配合 “依法治区”方略的推进,审结行政案件13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77件涉及国土资源、规划、社保、环保等领域的行政案件,依法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24件行政案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或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协调和解力度,通过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33件,促进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和谐。

(四)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大力破解执行难,共执结各类案件10453件,执结率为92.3%,执行到位金额8.8亿元,执行到位率为42.1%,妥善执结了“广明高速公路高明段征地案”、“金谷朗砖厂违法用地案”等重大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与22个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推进主动执行工作改革,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简化申请执行程序,由审判部门直接将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案件移送执行,共主动执结案件1398件,提升了执行效率。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338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29名“老赖”实行媒体曝光。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建立执行告知、执行异议听证等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清理积案3458件。建立集中拍卖制度,在法院组织集中拍卖会32场,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畅通执行绿色通道,为4263名劳动者兑现被拖欠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1799.4万元。

二、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努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完善审判管理模式,追求司法公正。健全管理架构,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内部管理,重点强化对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控。通过“以案配人”等方式合理调配审判力量,科学应对“案多人少”矛盾。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统一民商事审判法律适用标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办结申诉、再审案件18件,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办案动态监管。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69.9%的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初步实现了简案快审。加快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对普通程序案件实行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监督和规范法官的庭审活动。

(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以司法调解为主、其他各种调解方式为辅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在法院本部和人民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邀请妇联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参与调解,在交警中队及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分别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和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诉前化解纠纷1519件。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五年来,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5160件,同比增加3115件,调解、撤诉率为53.9%,同比增长19.2%。

(三)完善便民措施,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对立案大厅进行改造,放置案件受理标准、举证规则、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告知书等15种诉讼指南及查询电子触摸屏,设立诉讼材料收转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一站式”立案服务。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等措施,解决边远山区群众“立案难”问题。推动阳光司法,公开案件开庭信息,试行裁判文书上网,完善执行通报、执行听证制度,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审判执行情况。落实诉讼费减免缓制度,为3645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50万元。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113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争取区政府支持,成立涉法涉诉救助基金,为68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41万元。加强信访窗口建设,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共处理群众来信122件,接待群众来访675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8.1%和29%。

(四)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加大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工作力度,成立由法官、教师、义工、心理咨询师、关工委老同志等组成的护航志愿服务队,采取庭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庭后心理辅导等方式对16名未成年罪犯实行跟踪帮教120次,帮助4名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重返校园或工作岗位。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编排表演普法宣传小品3个,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16场。加强分析研判工作,针对审判中发现的代耕纠纷等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走访,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完善了关于司法为民、审判执行、自身建设等19项司法措施。建立网络问政平台,回复并妥善处理网民投诉、建议62条。深入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开展“百场走访下基层”、“百场见证执行”、“百案调解”、“百场释法答疑”和“百场征求意见”等活动,走访人大代表37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观摩庭审、见证执行209人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执行工作,增进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司法水平。积极建设学习型法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业培训1034人次,并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组织青年法官论坛、读书交流和摄影交流活动等方式,培育队伍热爱学习、积极进取的氛围。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五年来共获得省、市、区级46个集体、137个个人奖励。加大司法实务调研力度,共有11篇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全国、省、市级奖励。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廉洁司法形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1名违规中层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和调离工作岗位。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为重点,全面推进廉政监督机制建设,先后建立完善了廉政档案、廉政监督员、过问案件登记、法官近亲属从业情况申报等8项制度。加强对关键工作岗位的监督,规范委托鉴定工作流程,公开摇珠确定拍卖、鉴定机构。

各位代表,回顾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区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区法院的工作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办案质效与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距离;审判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仍要不断完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切实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区法院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围绕“绿色崛起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努力为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能动服务高明发展大局。以支持和配合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的落实为出发点,审慎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与教育功能,依法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化“调解优先”理念,完善覆盖审判执行领域的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和交通、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力争把更多的矛盾解决在诉前。

三是全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等特殊人群的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建立完善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四是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探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抓好对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和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大力开展改革创新。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科学管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阳光司法”建设,稳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积极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和使用,拓宽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范围,不断提升司法公开的力度和水平。加强法院内部的层级管理,明确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以及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在办案把关、审判质效管理、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职责,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畅通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定期向党委、人大作专题工作报告,积极主动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收集、工作整改和情况反馈的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布法院的重要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届工作中,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区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全面履行好法院的各项工作职责,努力实现和确保司法公正,为高明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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