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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法院 |
发表时间:2014-09-30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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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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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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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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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61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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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是指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
二、公务接待费 31 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 |
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 |
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