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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来源:高明区人民法院
发表时间:2018-07-1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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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处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特发此执行悬赏公告,名单如下。自本公告发出日起,悬赏期限一年。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18717

 

被执行人

潘杰仪,,1994114日出生,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蟠龙街蟠龙五巷12301房。

身份证号码

440684199401146936

执行标的

人民币598665.45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

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百分之十

举报电话

何法官    0757-8826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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